“双节”来临,公司纪委警示,紧盯中秋、国庆节点,早部署、早提醒,严防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。
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,从治理公款大吃大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送礼等享乐奢靡之风入手,杜绝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贺卡、烟花爆竹等问题,从领导干部值班、跟班、带班,办公用房,公车使用及内部食堂管理等问题入手,紧盯公车私用、公款吃喝、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等关键问题,用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,一年接着一年干”的工作方式,将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有机结合,将监督的重锤敲到点上,不断推动作风整体转变。从强力纠正、严厉查处震慑下的“不敢”,到制度约束、日常监督下的“不能”,再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的“不想”,让越来越多的人将“惯例”转变为自觉行动。
现阶段大家生活水平普遍提高,节日期间,少不了亲朋走动、聚会吃饭,但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,各项纪律规矩要求不能忘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明确规定,“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”及“接受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”违反廉洁纪律。就此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典型案例也不在少数,不断警示党员干部无论何时何地,纪律规矩要求不能松,切莫在推杯换盏中违反了纪律,迷失了方向。同时也告诫我们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必须以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,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成为作风建设善始善终、一以贯之的“惯例”。
佳节思亲,良宵美景,与家人、朋友团聚共庆,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,而优秀的传统文化中,也富含着对克己奉公、公正廉洁、风清气正的精神追求,正因为有这样的文化滋养,才会有“千载四知台下过,马头犹自起清风”“操劳本是分内事,拒礼为开廉洁风”“写取一枝清瘦竹,秋风江上作鱼竿”“两袖入清风,一庭来好月”等千古传颂的佳话。明月与清风,是佳节最好的馈赠,让这样的“惯例”成为根植于每一位党员干部内心的“自然”,必然会带动我们矿区民风社风的持续好转,化风成俗,共同向善向上。